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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在红家人去加拿大定居去了。这次见面,彼此都感到很意外。他第一个反应是摇
黄 摇头,我打了招呼,然后开始听他诉说。
走时,房子卖了150万,用这笔钱移民加拿大,那边经济不景气,搞点小生意都难,如
金 果打份固定工挣钱,还不如在香港原来的工作稳定。这次决定回来,又要从头来,当初卖的
150万的房子,现在价值350万。
书 目前,他又回到原来居住的地方,因为他喜欢这里的环境,但房子不再是自己的了,是
租的。人到中年,一切从头来,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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